王会民受贿案一审判决,死刑缓期执行
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7日公开宣判王会民受贿案,王会民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及纪检监察组组长,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执行两年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待缓期满后,死刑将减为无期徒刑,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或假释。
法院调查发现,从1998年至2025年,王会民利用其在银行及政府等多个职位的权力,为他人提供帮助,非法受贿累计折合人民币约4.36亿元。法院认定其行为罪责重大,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因此应判处死刑。考虑到其案件中存在未遂情节,且在案后坦白交代部分受贿事实,法院决定对其从宽处理,允许缓期执行。
该案于2026年7月17日举行庭审,检方出示证据,王会民及其辩护人参与质证,庭审过程公开透明,受到社会关注。 南宫28ng娱乐最新官网